问题 | 办理离婚必须要冷静一个月吗 |
释义 | 一、办理离婚必须要冷静一个月吗 办理离婚不是必须要冷静一个月。 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只有协议离婚才存在冷静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协议离婚的程序怎么走 法律网提醒你,协议离婚程序如下: 1.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写成离婚协议书。 2.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经过30日的离婚冷静期没有撤回申请的,经婚姻登记机关查明为自愿离婚的,发给离婚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形 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形大致如下: 1.离婚当事人双方的婚姻不属于合法有效的婚姻; 2.离婚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离婚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的; 4.婚姻双方没有离婚的合意,一方想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或者离婚的合意不是真实的想法而是受胁迫的情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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