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年龄超过60岁工伤怎么算 |
释义 | 一、超过60岁的工伤怎么算 超过60岁了的退休人员,遭受人身损害的,不能算作工伤。只要劳动者才能认定为工伤的,超过60岁了,属于退休人员,不属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不是劳动合同,而是劳务合同,即使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不能算工伤,只能按照劳务关系处理,雇主有责任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没有责任的,不用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二、认定工伤有哪些赔偿 法律网提醒您,认定工伤有下列赔偿: 1.造成一般伤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申请工伤赔偿手续如何办理 申请工伤赔偿手续如下办理: 1.当事人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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