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给起诉能要回来吗 |
释义 | 一、欠钱不给起诉能要回来吗 欠钱不给起诉能要回来,债权人索要无果,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和借条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对方还钱,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在法院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做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欠钱不还的诉讼书怎么写 法律网提醒您,欠钱不还的诉讼书写明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如欠款的时间,原因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欠钱不还被强制执行会有哪些后果 1.如果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法院强制执行房产、汽车等财产,会被拘留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 2.强制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是指人民法院执行机构强制搬迁被申请执行人在房屋内或特定土地上的财物,腾出房屋或土地,交给申请执行人的一种执行措施。 3.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4.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5.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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