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法院判决的钱对方不给怎么办 |
释义 | 一、离婚法院判决的钱对方不给怎么办 离婚法院判决的钱对方不给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对其财产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民事起诉状; 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 3.结婚证或婚姻登记审查表等结婚证明材料; 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5.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三、离婚法院判不离怎么办 离婚法院判不离,可以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一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会支持。 1.原告可以在第一次判不离后,等六个月,再次起诉离婚。被告起诉离婚的,不受此限制。 2.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原告可以马上再次起诉离婚。 3.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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