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有什么费用可以提出补偿 |
释义 | 一、离婚有什么费用可以提出补偿 离婚有下列费用可以提出补偿: 1.如果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可以要求对方就此对自己进行补偿。 2.如果另一方存在下列过错情形的,无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其给予自己离婚损害赔偿,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诉讼时效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三年,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有三年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三、起诉离婚案件受理多久开庭 起诉离婚案件受理一个月开庭。一方提起起诉,七日内立案,立案之日起将起诉书送达至被告,被告在十五日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五日内发送给原告。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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