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借条有还款记录算诈骗吗 |
释义 | 一、有借条有还款记录算诈骗吗 有借条有还款记录不算诈骗。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借款人由于特殊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还有些打借条之后伪造还款收条的,诈称已经还款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 二、借款诈骗怎么报警 借款诈骗报警的方法:可以拨打110电话或者到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报案。法律网提醒您,报案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接受口头报案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签名或者盖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 三、如何认定借款诈骗成立 认定诈骗成立的条件: 1.主观要件:在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同时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2.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4.客观要件: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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