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费业主申请经济仲裁是否可以 |
释义 | 一、物业费业主申请经济仲裁是否可以 物业费业主申请经济仲裁是可以的,物业费纠纷问题冲裁处理的一般程序包括以下几点: 1.一方当事人向待定的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 2.委员会于收到申请书后5日内决定立案或不立案; 3.立案后在规定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 4.被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答辩,双方按名册待定仲裁员。普通程序审理 时由三名仲裁员组成,双方各选一名,仲裁委员 会指定一名任首席仲裁员;案情简单、争议标的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一名仲裁员审理; 5.开庭:庭审调查质证、辩论、提议调解; 6.制作调解书或调解不成时制作裁决书; 7.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执行。 与司法审判的两审终审制不同,仲裁裁决是一裁终局的。 二、业主怎样可以不交物业费 法律网提醒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可以不交物业费: 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 2.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 3.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 4.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5.物业公司擅自增加的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三、不交物业费会怎么样 不交物业费,如果经过业委会的催缴后仍然不交物业费,那么会被物业公司起诉。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引用法条: [1]《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2]《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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