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遗嘱没有公证可以办理继承公证吗 |
释义 | 一、房屋遗嘱没有公证可以办理继承公证吗 房屋遗嘱没有公证可以办理继承公证。 遗嘱没有公证只要符合遗嘱生效的条件就是可以继承的。遗嘱法定无效事由主要有:行为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 二、房屋继承的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房屋继承的程序: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知道房屋的实际价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三、房屋继承需要的材料 房产继承都需要的材料如下: 1.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 2.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户口本等材料;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房产权属证明材料; 5.法律规定的其它材料。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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