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遇到拆迁纠纷怎么办 |
释义 | 一、拆迁遇到拆迁纠纷怎么办 拆迁遇到拆迁纠纷如下处理:应当协商,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可以通过直接对话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协商无法解决的可以司法起诉,运用法律手段与国家强制力维权自己的合法权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房屋拆迁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房屋拆迁行政诉讼时效是六个月、民事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拆迁的诉讼时效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权益被侵害之日起算,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不予保护。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拆迁纠纷起诉费有哪些 拆迁安置纠纷是属于涉及财产的诉讼,诉讼费用依据涉案财产的数额按一定比例收取的。法律网提醒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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