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孕期和哺乳期男方提出离婚可以吗 |
释义 | 一、怀孕期和哺乳期男方提出离婚可以吗 怀孕期和哺乳期男方不可以提出离婚,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起诉离婚都会判离吗 起诉离婚不一定都会判离,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主要有: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提起诉讼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提起诉讼离婚需要如下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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