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协议办理离婚的流程 协议办理离婚的流程如下: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长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当事人是否自愿离婚,是否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3.批准。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发给离婚证。 二、双方签订协议离婚书生效吗 法律网提醒,双方签订协议离婚书生效的,在协议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在离婚后或法院诉讼时作为证据使用,离婚协议是关于夫妻间协议离婚时达成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的协议。  三、如何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按照以下方法: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一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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