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登记,单方申请可以吗 |
释义 | 一、不动产登记,单方申请可以吗 不动产登记,单方申请是可以的,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1.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2.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3.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4.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5.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6.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二、不动产过户登记需要哪些资料 不动产过户登记需要的资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等证明资料;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所在地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 三、办房产过户手续需要多长时间 办房产过户手续需要15至30个工作日。法律网提醒您,当事人办理房产过户应当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合同、房屋产权证至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引用法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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