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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员工工伤医疗费用由谁支付
释义
    一、员工工伤医疗费用由谁支付
    员工工伤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有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工时职工治疗工伤费用,符合规定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
    二、工伤期间工资怎么算
    法律网提醒,工伤期间工资结算方法具体如下:
    1.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三、工伤事宜咨询哪个部门
    工伤事宜咨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如单位不给职工申请的,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自己到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被认定为因工受伤,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赔偿协商不成,可到公司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直接到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的协议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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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0 2:5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