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合同条款有哪些 |
释义 | 一、借款合同条款有哪些 借款合同条款有以下几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 8.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二、借款合同由谁管辖法院 借款合同由谁管辖法院具体如下: 1.如果借款合同有约定的,由约定的法院管辖; 2.如果借款合同没有约定的,由借款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人所在地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借款合同的主要法律特征有哪些 1.借款合同是转让标的物处分权的合同。法律网提醒您,借款合同所转移的是标的物的处分权,而不是所有权。 2.借款合同的标的为金钱或者其他代替物。借款合同的标的或客体为可消耗物。可消耗物又称为消费。借贷合同,以金钱为标的物。 3.借款合同,为诺成合同。在传统民法,消费贷款合同属于要物合同,即在双方当人就合同内容达成合意后,还须以标的物的交付作为合同成立要件。 4.借款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均负有义务。 5.借款合同,为要式合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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