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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半路夫妻离婚一方不同意怎样办理
释义
    一、半路夫妻离婚一方不同意怎样办理
    半路夫妻离婚一方不同意可以办诉讼离婚手续,法院会判断感情是否破裂,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法院会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提供材料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起诉离婚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1.离婚起诉状。当然也可以到法院口头起诉,法院会做相应的记录。离婚起诉状应当写明:
    (1)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
    (2)写明诉讼请求;
    (3)书写事实与理由;
    (4)具状人的姓名和日期。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结婚证原件这是离婚时必须要出示的资料,那是夫妻关系存在的证明。
    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这主要是针对有抚养权之争的,没有孩子的自然不用提供。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方面的内容。
    
    三、诉讼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诉讼离婚财产的分割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家暴的一方属于过错方,人民法院会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等因素,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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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0: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