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选择离婚的途径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选择离婚的途径是怎样的 选择离婚的途径有两种: 1.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诉讼离婚,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代办离婚是否有效 代办离婚是无效的。根据相关规定,我国办理协议离婚必须符合的条件有: 1.婚姻关系合法有效; 2.双方基于真实意思表示,且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3.当事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三、离婚调解是哪个部门管的 法律网提醒您,如果选择诉讼离婚,双方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证明当事人(原告、被告)资格的证据:证明原告和被告结婚的证据,如结婚证、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等;事实婚姻的,应当提交居委会或者村委会的证明;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当提交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村委会、居委会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协商一致就去民政局,不一致去法院。 引用法条: [1]《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十条 [2]《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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