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诈骗报案前全部退还还立案吗 |
释义 | 一、合同诈骗报案前全部退还还立案吗 合同诈骗报案前全部退还,这种情况是可以不立案处理的。合同诈骗行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在立案之前主动退还的钱款,认定为犯罪要件并不充分。 法律网提醒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遭遇合同诈骗怎么写报案材料 遭遇合同诈骗如下写报案材料: 1.所签订的合同(协议)。 2.涉嫌人签订合同的虚构单位,冒用他人名义的相关依据。如:留下的印章、印鉴、假名片、假工作证、假营业执照,盖假公章各种证明等。 3.已经履行小额合同、部分合同的,提供已履行合同的材料。 4.收受受害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逃匿的,请尽量提供逃匿的依据。如关闭通讯工具,转移货物、货款,搬迁住所等证明本材料等。 5.涉嫌人其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依据。如:留下的书写工具、交通工具、生产工具、假身份证、刊登虚假广告的报刊、杂志等。 6.涉嫌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请尽量提供。如来信、电报等各种材料等。 三、合同诈骗构成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诈骗构成的条件如下: 1.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个人或单位均可构成。犯本罪的个人是一般主体,犯本罪的单位是任何单位; 4.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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