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属于哪个部门 |
释义 | 一、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属于哪个部门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属于劳动仲裁部门,它只是劳动局下属一个部门,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以先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法律网提醒您,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程序有哪些 1.对争议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 2.组织调解。调解一般由调解委员会主任主持,由争议双方当事人参加,如果有必要,有关单位和个人也可以参加调解会议以协助调解。 3.依法进行调解。 4.对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协议书应写明争议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争议事项、调解结果等事项,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调解委员会印章。 5.调解不成的,也应制作笔录,并在调解意见书上说明情况,由调解委员会主任签名、盖章,并加盖调解委员会印章。 ![]() 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职权有哪些 1.调解本企业行政和职工之间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2.调解本企业行政和职工之间因工作调动、劳动报酬、保险福利、劳动保护、职业培训及奖励惩处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3.接受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对与本企业有关的劳动争议进行调解,协助仲裁委员会调查本企业的劳动争议案件; 4.检查督促争议双方当事人严格执行调解协议; 5.协助企业做好违纪职工的教育转化工作; 6.协助企业搞好劳动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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