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司法解释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规定解读 |
释义 |
一、司法解释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规定解读 目前没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而是污染环境罪。 司法解释环境污染罪的规定解读是: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致使设区的市级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小时以上的; 2.造成自然保护地主要保护的生态系统严重退化,或者主要保护的自然景观损毁的; 3.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资源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物种栖息地、生长环境严重破坏的; 4.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造成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生态系统严重退化的; 2.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资源严重破坏的; 3.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三)致使永久基本农田五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三人以上重伤、严重疾病,或者一人以上严重残疾、死亡的。 二、污染环境罪的构成要件 法律网提醒您,污染环境罪由下列要件构成: 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和大气排放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2.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 三、污染环境罪的追诉时效 污染环境罪的追诉时效最长是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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