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状开庭的时候能改吗 |
释义 | 一、起诉状开庭的时候能改吗 起诉状开庭的时候不能随意更改,需要经过法院的批准。 开庭时是不能随意更改起诉状的事实与理由的,需要经过法院的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起诉的程序 向法院起诉的程序如下: 1.写起诉状,首先将原被告双方的基本情况写清楚,然后列明诉讼请求,最后把事情原委写清楚; 2.带上起诉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证据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法院立案庭要求立案; 3.立案后,法院会给被告送达起诉状,给原告送达举证通知。 ![]() 三、起诉后多长时间开庭 法律网提醒您,起诉之后一般十几天到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开庭,从起诉到开庭需要大约需要两个月的时间,民事诉讼法对审理期限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普通程序,针对案情相对复杂的。另一种是简易程序,适用案件相对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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