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中债务应当怎么认定的 |
释义 | 一、离婚诉讼中债务应当怎么认定的 离婚时诉讼中,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网提醒您,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二、离婚时债权债务能归一人吗 离婚时债权债务能约定归一人承担,但是债权人仍有权利对两人主张夫妻共同债务的连带赔偿,因为夫妻之间协议的约定只对协议中的夫妻双方产生效力,不能约束第三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三、丈夫欠债妻子离婚协议怎么写 丈夫欠债妻子要离婚,离婚协议应写明:夫妻双方的姓名;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子女抚养的方案;财产分割的办法;债务的总额、以及各自需承担的债务的份额;违约责任等内容。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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