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刑事犯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名 |
释义 | 一、哪些刑事犯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名 以下刑事犯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名: 1.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十个) 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破坏特定设施、设备的犯罪(十个) 包括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3.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五个) 包括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资助恐怖活动罪;劫持航空器罪;劫持船只、汽车罪;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标准 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标准: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使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陷入危险的,就应该立案。法律网提醒您,危害公共安全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产、生活安全。 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几年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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