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企业解散和清算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释义
    一、企业解散和清算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一般而言,公司解散是公司清算的前提,公司清算是公司解散的一种延续和结果。
    公司清算是法律的强制性要求,而公司解散在多数情况下是公司或其股东的一种自发或自愿行为,如营业期限到期、决议解散、公司合并与分立等。但有时公司解散也是一种因外界行为的发生或法律强制性要求而发生的被迫行为,如公司被吊销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消以及法院的判决或裁定等等。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但并不是所有的解散都应当进行清算。如,公司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时,由于原公司的债权和债务将由新公司享有和承担,从而使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有法律上的保障。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并不一定清算,公司法也没有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进行清算。
    二、解散公司要什么条件
    股东申请解散公司的条件是:
    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
    2.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3.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
    4.由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申请解散公司可以保全财产吗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解散公司可以保全财产的,股东申请公司解散的,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公司时,在紧急的情况下,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诉前财产保全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5 9:3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