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赠与后能否收回 |
释义 | 一、房产赠与后能否收回 赠与房产能收回。赠与房产权利转移前直接可以撤销;赠与房产权利转移后出现法定撤销事由的一年内可以撤销;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六个月内可以撤销。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房产赠与过户手续在哪里办理 法律网提醒您,房产赠与过户手续在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 当事人将房产无偿赠与其他人的,在受赠人接受赠与后,应当为受赠人办理过户登记,双方当事人应当去不动产登记机关提出过户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机关认为符合条件的,应当为当事人办理过户登记,房产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房产的所有人还是属于当事人,不属于受赠人,只要办理过户登记后,房产才属于受赠人。 ![]() 三、房产赠与给子女要交多少钱 房产赠与给子女要交的费用如下: 1.契税:需缴纳3%的契税,应缴纳税额计算公式是: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2.印花税:双方缴纳0.05%的印花税。 3.公证费:房屋赠与的公证费收取的比例是受益总额的2%,但不能低于200元,具体收费要看各地区的规定,根据国家级部分城市的有关规定,直系亲属间房屋赠与,公证手续不是必须要办理的。 4.附加税:附加税是由赠与人负担的,只有在需要征收增值税、增值税等税种的前提下才会征收,按应缴纳增值税的一定比例缴纳,具体比例为: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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