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需要什么材料和证件 |
释义 | 一、诉讼离婚需要什么材料和证件 诉讼离婚需要以下材料和证件: 1.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财产的分割及子女的抚养要求,并提出相关的证据); 2.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3.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现金、存款、房产、股票、债券等等夫妻约定或法律规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 4.夫妻感情破裂或者没有破裂的相关证据; 5.一方有过错的相关证据; 6.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二、诉讼离婚一次可以判离吗 诉讼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一次可以判离;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三、诉讼离婚在哪里开庭 诉讼离婚通常在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开庭,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法律网提醒您,以下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被告属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 3.被告被劳动教养; 4.被告被监禁; 5.被告均被注销城镇户口。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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