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赡养多少岁开始 |
释义 | 一、老人赡养多少岁开始 老人赡养从60岁开始。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法律网提醒您,对于60岁以上或者没有生活能力或者子女经济独立时,子女要承担赡养义务,给老人提供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人的特殊需要。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二、不赡养老人有哪些后果? 不赡养老人的后果是可能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进行解决。拒绝抚养、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虐待老年人或者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由有关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三、赡养纠纷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1.与身份有关的证据。赡养关系发生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只有子女对于父母才发生法定的赡养关系,这里指的子女既包括婚生子也包括非婚生子,既包括亲生子女也包括合法收养的子女以及形成了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2.父母一方生活困难的证据。只有当父母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时候,父母才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3.子女一方赡养能力方面的证据。同样,子女履行赡养义务以及给付赡养费的形式和标准也是以子女的赡养能力为标准的,父母不能超过子女的赡养能力而要求子女给付不合理的赡养费,所以发生赡养纠纷以后,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能够证明子女赡养能力的相应证据,以便人民法院合理确定判决给付的标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一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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