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无财产怎么写 |
释义 | 一、离婚协议无财产怎么写 离婚协议无财产的书写如下: 1.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抚养问题,抚养费问题、支付方式及期限; 3.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4.房子问题; 5.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6.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7.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8.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9.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协议书在哪儿申请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协议书在到当地婚姻登记处申请,一般是由离婚夫妻根据实际情况来书写。离婚协议书最好是自己写。双方无争议的也可以到当地婚姻登记处(离婚处)领取,根据双方协商填写内容。离婚协议书是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的实质性文件,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制作,经双方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 三、离婚协议可以撤销吗 离婚协议一般不可以撤销,因为经夫妻双方签字并经民政局备案后方可生效,离婚协议生效后夫妻任何一方无权反悔或撤销离婚协议,但如果是关于财产部分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是可以依法起诉主张撤销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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