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属于重婚可以撤销吗 |
释义 | 一、婚姻属于重婚可以撤销吗 婚姻属于重婚不可以撤销,重婚属于无效婚姻,不受法律支持。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是当事人之间不具备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之间属于同居关系。法律网提醒,因此,双方之间的同居关系不会受到法律保护,如果一方想要“离婚的”只需要解除同居关系即可。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二、可撤销婚姻的情形 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有: 1.一方是受到胁迫而结婚的; 2.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可撤销的婚姻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撤销,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撤销的,则视为有效婚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怎么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 申请撤销婚姻,需要当事人在知道可撤销事由后的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我国法律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