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是故意犯罪吗 |
释义 | 一、醉驾是故意犯罪吗 醉驾是故意犯罪,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是故意犯罪,明知会危害公共安全结果,而故意醉酒上路。但如果醉驾,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不属于故意犯罪而属于过失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 二、醉驾如何处理 醉驾的处理是: 1.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以行为人涉嫌危险驾驶罪进行刑事立案,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若是驾驶的是营运机动车的,会将行为人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进行刑事立案,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若是发生交通事故的,构成犯罪的,以行为人涉嫌交通肇事罪进行刑事立案,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三、醉驾扣车什么时候可以取出来 法律网提醒您,醉驾扣车一般20个工作日内可以取出来。涉嫌酒后驾驶的适用一般程序,可以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2日之内将报告送到当事人,3日之内不提出重新检验的可以取车。 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因此,交交警部门应在对其扣留的事故车辆完成检验、鉴定后的5日内,也就是在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5日内,应及时通知车主领取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否则,即为违法扣留。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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