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递交了离婚起诉状几天可以受理 |
释义 | 一、递交了离婚起诉状几天可以受理 递交了离婚起诉状七天内可以受理。 一方当事人前往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只要提起诉讼的当事人起诉的案件事实理由清晰、诉求明确,且属于该法院的管辖范围的,人民法院自收到立案申请后七天内应当立案;对于法院裁定不予立案的,当事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因此,离婚起诉符合条件的,法院应当在七天内受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二、诉讼离婚得多久才能离婚 诉讼离婚多久才能离婚要看适用的程序以及案件的复杂程度: 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三、诉讼离婚原告可以拒绝调解吗? 诉讼离婚原告可以拒绝调解。《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离婚案件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可以不制作调解书,可以制作调解笔录结案。法律网提醒,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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