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被判刑后钱还用还吗 |
释义 | 一、欠钱不还被判刑后钱还用还吗 欠钱不还被判刑后钱还用还。 《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欠钱还不起被起诉会坐牢吗 欠钱不还被起诉不会坐牢,具体如下: 1.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一般不会涉及刑事责任; 2.如果法院判决后,债务人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书、裁定书,情节严重的,就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判刑后要坐牢。 ![]() 三、欠钱不还的诉讼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欠钱诉讼时效是三年。在三年的有效期间内,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保护其债权。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一般不再为当事人的债权提供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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