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申请工伤赔偿要什么材料 申请工伤赔偿要以下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单位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和支付工伤医疗费、鉴定费等费用的单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二、工伤的赔偿由谁赔 工伤的赔偿是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的,出了工伤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分别赔偿;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出了工伤由用人单位赔偿所有赔偿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认定工伤要多久? 认定工伤要15天到60天左右,当然,不排除有时候工伤案情比较复杂,需要调查取证致使时间延长的可能。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做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做出结论期间,做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八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