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一、行政处罚履行方式有哪些 行政处罚履行的方式是: 1.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 2.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 4.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即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短期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性惩罚措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罚执行原则是什么 行政处罚执行程序需要遵循的原则如下: 1.行政处罚执行程序原则包括处罚法定原则。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2.行政处罚执行程序原则包括公正公开的原则。 3.行政处罚执行程序原则包括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4.行政处罚执行程序原则包括保障当事人陈述权利原则。 5.行政处罚执行程序原则包括一事不再罚原则。 三、实施行政处罚的程序是什么 行政处罚程序分为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简易程序是对违法事实确凿且有法定依据、处罚较轻的行为,由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法律网提醒您,一般程序是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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