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一方不同意如何办手续 |
释义 | 一、夫妻离婚一方不同意如何办手续 夫妻离婚一方不同意这么办手续,另一方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 离婚诉讼的程序大致如下: 1.收集证据 主要是证明婚姻关系存续、孩子的出生、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这几块证据,比如结婚证、出生证明、户口本、存款证明、房产证等。 2.书写起诉状并递交至法院并缴费 法律网提醒您,起诉状主要包括原被告双方情况、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几部分。 3.排期开庭 法院受理后,会送达传票,会安排审判人员审理,然后组织开庭。 4.开庭审理并判决 法院开庭后,经双方提交证据,说明自己的主张后,会进行判决,送达判决书等。 三、从起诉离婚到判决需要多久 从起诉离婚到判决需要三至六个月,起诉离婚若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一般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能判离婚,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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