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减刑适用的条件有什么 |
释义 | 一、关于减刑适用的条件有什么 关于减刑适用的条件如下: 1.主体条件。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适用条件。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 3.有重大表现可以减刑。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二、罪犯被判死缓适用减刑吗 罪犯被判死缓是否适用减刑关键要看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罪犯被判死缓,如果符合法定条件的,也可以适用减刑规定。 具体的减刑规则是: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 三、减刑的时间限制 法律网提醒您,减刑是有时间限制的,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减刑后的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两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不能少于一年。 通常情况下,减刑的期限必须要遵从以下的限制: 1.判处管制、拘投、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3.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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