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有哪些程序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有哪些程序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有的程序如下: 1.核对委托人(代理人)身份 决定受理的,应当复印委托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收取委托人的介绍信,并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1附属材料归档。 2.审核鉴定委托书 审核委托鉴定事项是否明确、用途和要求是否合法,是否属于本鉴定机构的鉴定范围,是否属于重新鉴定,委托人是否签字或盖章。司法鉴定委托书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1归档。 3.审核鉴定材料 审核鉴定材料的种类、数量、性状、保存情况,鉴定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充分。鉴定材料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6归档。 4.商议委托鉴定事宜 明确鉴定时限、鉴定事项、鉴定费的收取标准、鉴定文书的送达方式、需要退还的鉴定材料及退还方式、需要补充的鉴定材料及时间要求。 5.提出是否受理意见 经初审,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填写《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报鉴定机构负责人审批。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2附属材料归档。 二、申请交通事故鉴定申请书怎么写 申请交通事故鉴定申请书的写法如下: 1.申请人的基本信息; 2.申请事项; 3.事实与理由; 4.申请法院; 5.申请人签字盖章; 6.申请日期。 三、何时可以对交通事故鉴定提出异议 可以对交通事故鉴定提出异议并重新申请鉴定的情况是: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法律网提醒您,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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