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身损害赔偿应该怎样进行 |
释义 | 一、人身损害赔偿应该怎样进行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 1.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2.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3.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4.营养费=依据伤情确定营养费标准×天数。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住院天数。 6.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7.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8.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9.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二、人身损害赔偿起诉需要什么材料 人身损害赔偿起诉需要以下材料: 1.本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民事起诉状; 2..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3.造成人身损害的证据材料,如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单据、误工证明等; 4.侵权事实的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认定书、调解终结书、肇事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等。 三、人身损害赔偿起诉后多久可以结案 法律网提醒你,人身损害赔偿起诉后一般需要3-6个月左右才可以结案,但具体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案情来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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