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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代位继承是否要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
释义
    一、代位继承是否要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
    代位继承是要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二、遗产代位继承有时效期吗
    法律网提醒您,遗产代位继承没有时效期。什么时候分割遗产什么时候就可以继承。但是如果代位继承权人的继承权被侵犯,比如没有继承到该继承的份额,或者被其他继承权人侵占了应该由他继承的份额等等,代位继承权人如果想要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权利,那就会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继承权纠纷提起的诉讼期限为3年,从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三、代位继承可以放弃继承吗
    代位继承可以放弃继承。继承是继承人的权利,继承人可以选择继承,也可以选择放弃。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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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22:5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