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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是怎样的
释义
    一、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是怎样的
    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是如下:
    1.为抚养教育子女、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
    2.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的正常支出,如家庭日常开支、购置生活用品、购置房屋、修缮房屋等所负债务;
    3.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因治病所负的债务;
    4.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
    5.因双方共同生活所负的其他债务。
    二、夫妻共同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夫妻共同债务清偿顺序如下:
    1.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2.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3.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4.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夫妻债务清偿的主要特征
    1.时间特征。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夫妻双方结婚之日起至双方离婚之日止的期间之内。
    2.行为特征。基本包括生活性债务和经营性债务两大类。
    3.债务的性质。由于夫妻财产关系除非有特别约外定,是一种共同共有关系,从而决定了夫妻共同债务为连带债务,夫妻双方任何一方都负有对共同债务的全部给付义务,夫妻一方给付后有向另一方追偿的权利。
    4.在效力上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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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13: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