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签字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
释义 | 一、夫妻一方签字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夫妻一方签字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买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确定,单独一方的处分权受到限制。一方未经配偶同意独立实施的买卖配偶可以收回房权,但需要对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其损失;法律网提醒您,买受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经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配偶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夫妻买房一方不能到场怎么办 夫妻买房一方不能到场的,可以到公证机构办理委托公证。经过公证后,到场的一方可以持公证过的委托书进行签订合同等手续。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夫妻一般应当同时到场。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 三、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房屋买卖合同有以下这些内容: 1.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商品房基本状况; 3.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4.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5.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6.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7.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8.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9.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10.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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