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二手房应注意哪些事项 |
释义 | 一、买卖二手房应注意哪些事项 买卖二手房应注意的事项如下: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查看房产证,土地证,个别地区还有契税证); 2.产权是否明晰无纠纷(是否有抵押,查封,离婚析产,继承,共有权人状况);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须注意:买卖不破租赁);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是否有土地抵押,查封等);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是否在动迁红线内); 6.房屋是否合法 (不要有违规搭建等,无法办理过户);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福利分房等); 8.水电气暖物业费用是否拖欠,该房产内户口必须迁移(特别是学区房) ;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选择全国连锁的正规品牌中介机构办理,避免黑心中介吃差价等);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违约赔偿责任)。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生效的条件按规定都有哪些 二手房买卖合同生效的条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双方当事人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属于合格的民事主体; 2.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合同是依法签订的,合同内容、目的合法。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三、二手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怎么算 二手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是按照双方实际损失来赔偿,最高不超过30%。 法律网提醒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所以,没有违约条款的就按照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赔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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