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抵押担保必须要提供担保公证吗 |
释义 | 一、房产抵押担保必须要提供担保公证吗 房产抵押担保不是必须要提供担保公证的。公证是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如果当事人是依法订立抵押合同,并且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即使不公证,也是有效的。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二、房产抵押担保期间能卖房吗 房产抵押担保期间不能卖房,在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经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该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相关情况,如果抵押人没有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是没有告知受让人的情况,则转让行为是无效的。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规定,抵押合同的通常条款不再包括抵押财产的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权归属。 三、房产抵押担保人要付什么责任 将承担担保责任,将房产作为抵押即使银行获得抵押权,如果抵押人无法还清贷款,银行将有权将房屋拍卖以获得相应补偿,但多余的款项需要交还给抵押人,否则将构成不当得利之债。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