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哪些人可以享有选举权 |
释义 | 一、法律规定哪些人可以享有选举权 法律规定,满足以下条件的人享有选举权: 1.国籍条件:该行为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 2.年龄条件:该行为人必须年满十八周岁; 3.合法条件:该行为人未被法律剥夺相关的政治权利。 满足上述条件,即可享有法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受其他因素影响。 二、选举权是权利还是义务 法律网提醒您,选举权是义务也是权利。其权利属性表现为它具有可放弃性、利益性、意志性,其权力属性表现在它能够决定他人(候选人)的利益和命运,但选举权的权利属性和权力属性都是不完整的。 选举权,指的是公民享有的选举国家政权机关组成人员的权利。被选举权,是指公民享有的被选举为国家政权机关组成人员的权利。 ![]() 三、侵犯公民选举权有什么后果 为保障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我国《选举法》规定,对有下列违法行为破坏选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用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 2.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对于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或者对于提出要求罢免代表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的。 如果有这些行为的,可以先向选举委员会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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