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多久返还 |
释义 | 一、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多久返还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应当在当事人约定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期限届满之后返还,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进行约定的,则在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二年返还质保金。 二、工程质量保证金与工程质量保修金的区别 工程质量保证金与质量保修金都是承包人为保证施工合同的履行而进行的一种担保。但质量保证金,是承包人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履行前,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一般是担保竣工验收前出现的质量问题;而质量保修金是指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从应付的建设工程款中预留一定的金额用以维修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主要担保竣工验收后保修期限内的质量问题。 ![]() 三、工程质量保证金方面的条款要约定哪些内容 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1.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 2.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 3.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4.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 5.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 6.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 法律网提醒您注意,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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