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提前通知 |
释义 | 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提前通知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签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还能仲裁吗 签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还能仲裁。签了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只是证明劳动者收到通知,不能证明劳动者同意解除理由,不影响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该文书还可以作为证据提交。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三、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的,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网提醒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