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销售有毒食品罪 量刑 销售有毒食品罪的量刑标准是:《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二、销售有毒食品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销售有毒食品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以及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2.客观方面为行为人在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行为。 客观行为表现为三种类型: (1)在生产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亦即,利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制造食品; (2)在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包括在非食品原料中掺入食品); (3)明知是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而销售,亦即,销售含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或者直接将含有非食品原料的有毒、有害物质当做食品销售。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销售有害食品罪立案标准? 法律网提醒您,销售有害食品罪的立案标准为: 1.行为人实施了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行为; 2.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