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法追诉期是什么 |
释义 | 一、刑法追诉期是什么 刑法追诉期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短不一的追诉时效期限: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法律网提醒您,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即这种情况是终身的,随时发现随时抓捕的。 二、追诉时效的起算点从哪里开始计算 1.刑事责任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 2.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3.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 三、刑法诉讼时效中断的四种情形 1.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2.被告人脱逃的; 3.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4.)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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