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可变更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释义
    一、可变更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可变更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是:
    1.条件不同,前者需要双方同意,后者只要有撤销权的人申请撤销就可以。
    2.引起的原因不同,前者是想要改变合同内容,后者是想要合同不存在。
    3.有权主张的人不同。
    4.确认或管辖机关不同。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合同修改需要双方签字吗
    合同修改需要双方签字。法律网提醒,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后,才能修改合同。所以双方需要在合同上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表明修改合同是当事人共同的、真实的意思表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三、变更可撤销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的种类有: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对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当事人有权诉请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9 10:2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