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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质押股权生效条件
释义
    一、质押股权生效条件
    质押股权生效条件:
    1.股权需具有可转让性
    某种财产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具备一个最基本的要件:可转让性。股权是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规则和程序参与公司事务并在公司中享受财产利益的,具有转让性的权利。
    2.必须签定书面股权质押合同
    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四百二十七条 【质押合同】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3.必须办理出质登记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4.禁止预设流质条款
    由于质物的价值有时会大于被担保的债权,因此如果允许流质,很有可能会造成质权人乘出质人之危而侵害出质人合法利益的结果。为了维护出质人的应有权益,各国法律均有关于禁止流质的规定。
    二、股权质押担保期限是多久
    股权质押担保期限没有固定的期限,股权质押需要到主债权被清偿后才能解除质押,没有固定的期限。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三、股权质押办理时间有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企业办理人员到工商局办理股权质押,各方面都很顺利的话,大概需要5到10个工作日就可以办理好股权质押。具体时间以工商局工作人员的办理时间为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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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1:2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