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伤情鉴定需要医院的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伤情鉴定需要医院的什么材料 伤情鉴定需要医院的材料有: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9.伤残鉴定委托书。 二、伤情鉴定结果一般多久出来 伤情鉴定结果一般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如果是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三、伤情鉴定下来该怎么办 法律网提醒您,伤情鉴定下来后的办法如下: 1.公安机关一般都会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立案侦查。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解。 2.刑事立案不等于一定会刑事拘留,因情节比较轻,可能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如果双方达成谅解可以判处缓刑。 3.如果不能达成谅解,应当按照规定赔偿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等。 引用法条: [1]《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一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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